我国粮油工业发展现状的实证分析
2007-10-29 13:32:25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点击:

政府行为的方式就是政府权力的实施方式,它直接表现为一种调控能力。E.S•萨瓦斯有一句名言:“政府的职责是掌舵而不划桨。直接提供服务就是划桨,可政府并不擅长于划桨。”的确,多掌舵少划桨的政府才是力量更加强大、更具有生机和活力的政府。因为,说到底,那些为航船掌舵的人对目的地影响的力量远比那些划桨的人要大得多。掌舵只是一个形象而深刻的比喻,其含意是表明了政府的控制能力。因此,政府行为的方式问题,也就是政府如何调控社会、调控市场的问题。当然,正如掌舵人与划桨人的关系一样,政府对社会、市场的调控,是方向上的调控,其所要达到的结果是使社会和谐有序地发展,使企业充满生机和活力;凡是市场能办的,政府就不去办,凡是能由社会做的,就让社会去做。

  政府应当通过制定、执行政策和法规、通过对社会、市场行为的规范与监督,从而达到对社会和市场的宏观调控。这种决策,制定和执行法规、规范和监督的行为方式,都是政府以国家的名义行使权力,以表现出极大的强制力。这些方式,都是政府所享有的决策权、执行权、行政立法权、监督权的具体运用。

  (二)我国粮油工业发展进程中政府行为的规范

  政府在促进和引导粮油工业发展的过程中,应当根据不能的目标、不同调节对象的特点来采用不同效能的政策。一般而言,政府的政策有三类:一是强制性政策,二是交换性政策,三是引导性政策。

  第一,强制性政策。这是一种政府提出的、被规范主体必须严格遵守的准则。在粮油工业领域,这些政策包括:企业必须遵循的法律、法规,粮油原料标准、加工工艺标准、粮油产品的制成品标准等国家标准,等等。其特点是惩罚性,即遵守这些政策的成本与收益都是行为主体的,而不遵守这些政策则需要被政府给予处罚。

  第二,交换性政策。这是一种政府按照其提出的目标给予执行这些目标的行为主体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的政策。在粮油工业领域,这些政策包括:产业支持政策,龙头企业引导政策,技术创新支持政策,等等。其特点是交换性,即凡是遵守或执行这些政策的行为主体将得到政府的财政支持、税收减让或金融支持,凡是不遵守或不执行这些政策的行为主体则得不到相应的支持和补贴。

  第三,引导性政策,,这是一种政府期望相关行为主体作出相应行动但政府并不作为的政策。在粮油工业领域,这些政策包括:新型工业化政策,可持续发展政策,国际化政策,粮油产品的安全化、卫生化、便捷化、绿色化政策,等等。其特点是号召性,即政府提出目标、方向,希望相关的行为主体按照这样的目标和方向去发展,但是政府并不给予补偿或惩罚。

  (三)我国粮油工业发展进程中政府行为的优化

  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行为的一般理论,在我国的粮油工业管理上,政府应当把握好以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能直接干预粮油工业企业的微观生产活动,不能以各种理由回到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粮油工业健康发展的保证。

  第二,粮油市场放开与粮油工业开放并不是不要政府的调节和管制。粮油工业作为牵涉到千家万户食物需求的行业,不仅存在这食物供给的安全问题,而且存在着食物消费的安全问题,同时,由于相对于其他行业而言,粮油工业属于弱质产业,所以政府必须对粮油工业进行必要的扶持,以便其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国得应有的发展。

  第三,政府对粮油工业的调节与支持必须是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行为规范的政策和手段。既要注意到行业内企业间的政策公平,又要体突出重点,引导粮油工业重点领域的健康发展。(作者:周丽萍单位:南京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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